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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在职攻读硕士、博士研究生的流程

 

 

1.填写《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、硕士学位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

 

2.请学院(部、中心)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。教学科研人员,须经所在单位批准(盖所在单位行政章);实验系列人员,须经所在单位及实验室与基地建设办公室批; 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,须经所在单位及学生工作部批准。

 

 

3.在报考院校的网上填写硕士、博士信息登记表并打印(以下简称《登记表》)。《登记表》中“考生思想政治考察意见”由单位党委负责人填写(盖所在单位党委章)。

 

4.将《申请表》交师资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后,师资管理办公室在《登记表》中的“考生单位组织人事意见处”盖章,并予办理本科、硕士研究生成绩调档。

 

5.录取后,持录取通知书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,到师资管理办公室签定《合肥工业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学位培养协议书》。

 

6.开学报到前,到师资管理办公室办理请款手续,根据协议约定预借相应的培养费用。

 

7.毕业后,持学籍档案(有些学校是本人自带,有些学校是机要邮寄)和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管理办公室办理个人学历信息更新,到师资管理办公室办理培养费报销。